截至目前 24个省区市已启动一级响应
日期:01-25 来源:未知海外网1月25日电截至目前,浙江、广东、湖南、湖北、安徽、天津、北京、上海、重庆、四川、江西、云南、贵州、山东、福建、广西、河北、江苏、海南、新疆、河南、黑龙江、辽宁、甘肃等24个省区市,已启动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
【上海启动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机制】
1月24日,上海市政府召开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会议,听取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有关情况汇报。会议决定,上海启动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机制,严格落实国家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乙类传染病、采取甲类管理”的要求,实行最严格的科学防控措施。进一步落实对重点地区来沪人员实行居家或集中隔离观察14天,全面实行各类进入本市交通道口卫生检疫,取消各类大型公共活动,细化落实各项联防联控措施,加强健康卫生知识宣传普及,增强市民自我健康意识,确保上海市民健康和城市公共安全。
【北京市启动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
24日下午,北京市召开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新闻发布会。北京市卫健委主任雷海潮发布了北京的防治工作,截至1月24日14时,全市累计确诊病例29例。其中1人病情较重,但已有好转,其余病情平稳。累计密切接触者273人,均在接受医学观察中,无异常情况报告。其中西城区4例、朝阳区3例、海淀区3例、丰台区2例、石景山区1例、通州区2例、顺义区1例、大兴区2例、昌平区2例,外地来京人员9例。 北京市卫健委主任雷海潮表示,目前,北京市已经启动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
【安徽启动重大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
记者从安徽省卫健委了解到,根据《安徽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安徽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预案》,结合安徽当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形势,安徽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决定,启动安徽省重大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央视记者李屹 王宁)
【天津启动一级响应】
根据《天津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应急预案》,结合天津市当前疫情的防控形势,市防控领导小组发布指挥部令,决定自2020年1月24日零时起,启动《天津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应急预案》一级响应。
【湖北启动一级响应】
针对湖北省当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形势,根据《湖北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决定,启动湖北省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Ⅰ级响应。
【湖南省决定启动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
记者从湖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获悉,1月23日晚上11点50分,根据《湖南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结合当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形势,湖南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决定,启动湖南省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
【浙江启动重大公共突发卫生事件一级响应】
23日上午,浙江紧急召开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视频会议。根据《浙江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会议决定启动重大公共突发卫生事件一级响应。
【广东启动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
根据《广东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结合我省当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形势,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决定,启动广东省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
【重庆启动一级响应机制】
24日,据重庆市政府发布消息,根据《重庆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专项应急预案》,重庆市决定启动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I级响应。
【四川启动一级响应】
1月24日,四川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领导小组第三次全体会议召开,研判当前疫情发展态势,进一步加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机制。会议建议,根据当前全省防控工作需要,依法依规启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应急响应。
【江西启动一级响应】
24日下午,江西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调度会在南昌召开。江西省宣布,江西启动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
【云南启动一级响应】
根据《云南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云南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决定,启动云南省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
【贵州启动一级响应】
根据《贵州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为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效防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传播,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结合贵州省当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形势,自2020年1月24日20:00,省人民政府决定启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
【山东启动一级响应】
依据《山东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报经山东省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启动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Ⅰ级响应。山东省严格按照国家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乙类传染病、采取甲类管理”的要求,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落实防控责任,实行最严格的科学防控措施,第一时间摸排、发现、严控传染源,阻断潜在的传播途径,坚决遏制疫情传播扩散蔓延势头,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福建启动一级响应】
24日,根据《福建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经研究,福建省启动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各级各部门要严格按照国家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乙类传染病,采取甲类管理”的要求,制定周密方案,层层压实责任,确保最严格的科学防控措施落实到位,全力维护人民群众健康安全。
【广西启动一级响应】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广西壮族自治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加强全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效遏制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蔓延,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自治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联防联控工作领导小组决定于2020年1月24日23时起启动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I级响应。
【河北启动一级响应】
1月24日,记者从河北省政府了解到,根据《河北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结合当前疫情防控形势,河北省政府决定,自24日起,启动河北省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
【江苏启动一级响应】
根据《江苏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为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效防止疫情扩散和蔓延,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省人民政府决定,自2020年1月24日24时起,启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实行最严格的科学防控措施。终止日期由省人民政府另行公告。
【海南启动一级响应】
根据疫情发展最新情况,25日,海南省政府决定启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Ⅰ级应急响应。
【新疆启动一级响应】
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结合当前疫情防控形势,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决定,自1月25日起,启动自治区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
【河南启动一级响应】
1月25日上午,河南宣布启动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一级应急响应。
【黑龙江启动一级响应】
1月25日,黑龙江省启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机制。
【甘肃启动一级响应】
甘肃省委省政府决定:自1月25日14时起,启动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
【辽宁启动一级响应】
辽宁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联防联控工作领导小组1月25日决定,立即启动辽宁省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Ⅰ级响应,实行最严格的防控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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