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校外培训机构资金监管将实行风险预警

日期:01-01 来源:未知

 新京报讯(记者刘洋)培训机构账户异常,监管银行立即通报,教育主管部门进行预警……为维护校外培训机构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12月30日,浙江省教育厅官方公众号发布消息称,将和中国人民银行杭州中心支行建立协同机制,对该省校外培训机构资金监管实行风险分级预警。

 
据介绍,浙江省将构建“线索收集—风险识别—监测预警—处置反馈”的一体化监管闭环。其中,省教育厅负责建设全省校外培训机构信息管理系统风险预警模块,制定资金监管风险预警规则模型,在校外培训机构信息管理系统发布预警信息和相关数据,指导各地开展校外培训机构资金风险预警工作;中国人民银行杭州中心支行负责指导省内银行与校外培训机构签订培训资金监管协议,并报送相关数据。
 
要求各市、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人民银行按照属地原则,具体负责行政区域内校外培训机构资金风险预警工作。
 
今后,经省内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批的校外培训机构,可自主选择银行开立用于收取学员培训费的监管账户,并自主决定是否与开户银行签订培训资金监管协议。签订培训资金监管协议的,由协议双方协商明确委托授权内容、信息推送、数据安全、免责条款等权利和义务,协议中应当包含允许开户银行向省教育厅推送培训资金监管账户余额、交易流水(不含交易对手信息)等内容,不应当包含与监管无关内容。
 
浙江省教育厅将面向社会公示全省校外培训机构的培训资金监管账户名、开户银行等基本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据介绍,校外培训机构资金监管实行风险分级预警,按照风险严重程度分为黄色和红色风险预警。培训资金监管账户余额低于预设值或异动金额高于预设值时,触发预警规则。预设值由各设区市教育行政部门依据校外培训机构办学规模和当地实际情况设定,可根据监测情况动态调整。
 
浙江省教育厅表示,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对确有异常的校外培训机构,应当积极采取措施,协调相关部门开展联合执法,及时对外发布警示信息。校外培训机构资金风险预警情况纳入浙江省校外培训行业信用评价体系。
 
新京报记者 刘洋 校对 危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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