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进一步规范物业管理收费

日期:09-01 来源:未知

 近日,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住宅物业管理项目生活垃圾和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相关收费的通知》,明确要求,物业不得收取生活垃圾处理费,不得重复收取生活垃圾清运费,不得收取住宅室内装修管理等费用。

 
根据通知,北京市物业服务人不得收取生活垃圾处理费。物业服务收费标准中包含生活垃圾清运费的,物业服务人不得重复收取生活垃圾清运费;未包含的,可以按照政府定价标准收取。生活垃圾清运费收费标准为30元/户·年,该标准应当在物业管理区域显著位置公示。住宅物业管理项目的物业服务人不得向业主或者物业使用人收取或者变相收取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服务费,不得向业主或者物业使用人收取或者变相收取住宅室内装饰装修保证金(含装修押金)。
 
此外,通知还要求,北京市各区住建房管部门应当强化对物业服务人的指导监督,加大执法力度。同时,物业服务人应当加强对物业管理区域内拆除、改造共有部分的巡视检查,不得以不收费为由不履行义务。(记者王昊男)
 
更多资讯或合作欢迎关注中国经济网官方微信(名称:中国经济网,id:ourcecn)
 
来源:人民日报


上一篇:名字巧合!这个班老师点名都要多想3秒,网友笑了
下一篇:“早F晚E”热梗遭调侃 背后原因为何?早F晚E是什么意思?

联系我们:侦之潮
本站所有信息由企业自行提供,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企业负责,本站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也不承担您因此而发生或交易致使的任何损害。提醒:网上交易有风险,线下交易需谨慎!